警爆錯屋 TVB排舞師索償<br>夫婦患後遺症 妻有殺警念頭

警爆錯屋 TVB排舞師索償
夫婦患後遺症 妻有殺警念頭

【本報訊】警方在06年採取行動圍剿販毒集團,其中兩名督察帶隊掩至西貢相思灣一個村屋單位,爆門後方知「爆錯屋」。屋主是無綫電視排舞師,他與妻女當場嚇至驚惶失措。排舞師事後在創作上受影響,妻子浮現想殺死警察的念頭,二人均證實患上創傷後遺症。一家三口昨入稟高等法院,向警隊一哥索償。 記者:黃幗慧

原告為45歲無綫排舞師黃家誠、其妻鄭玉娟及8歲女兒,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原告指一隊便衣警員在06年4月28日凌晨2時,惡意地擅自闖入其單位,令三原告受傷。

涉案單位事後露台裝上鐵閘(紅框示),加強安全感,而單位至今仍然丟空。

警方商罪科高級督察吳文強在案發當晚帶隊破門闖入涉案單位。 資料圖片

見警察會驚慌

黃昨接受訪問時指,一家人至今仍留有陰影。黃的創作曾受影響,他編的舞蹈會不期然滲入了「綑綁性和保護性」的元素。其妻事後一度「想殺死差人」,現在見到警察會驚慌。而女兒要開燈睡覺,不肯返相思灣舊屋,因「嗰度唔安全」。夫妻均看過精神科醫生,證實患上創傷後遺症。但因每次診費約2,000元,收費高昂,現已沒有求診。
案發當晚,曾任《警訊》主持的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吳文強及另一邱姓督察帶着五至六名警員,從露台窗門和大門破門闖入黃的單位。一家三口即時躲進睡房,黃用力頂着房門五分鐘,最終被警方破門而入,黃的手臂受傷。
警方在爆錯屋後帶隊離開,黃家多處門窗損毀。黃事後在露台裝上鐵閘,以加強安全感。一家起初曾搬回單位居住,但妻子感不安全,一家最後要搬到港島區。

原告在案發時曾頂着房門與警方角力,左手臂佈滿傷痕。 原告提供圖片

單位一直丟空

黃於99年用245萬元購買涉案單位,以為可以安居樂業。事發後該單位曾放盤出租,但準租客知道事件後都耍手擰頭,以致單位一直丟空。而黃要供樓及交租,經濟出現壓力。「我唔知我犯咩錯,點解會令我生活有咁大改變?」黃無奈地說。
黃指,政府曾向他賠償30萬元,但難以接受,故決定入稟,但未有透露索償金額。
此外,黃曾向投訴警察課及警監會求助,但一直不知調查結果,他已要求覆檢個案。
案件編號:HCPI7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