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事主聽命郭炳湘處理租務<br>國金高層打下屬罰款

不滿事主聽命郭炳湘處理租務
國金高層打下屬罰款

【本報訊】國際金融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助理總經理倪嘉廉,因下屬兩年前繞過他直接受命於新鴻基地產時任主席郭炳湘,在未獲授權下租出商場舖位,開始積怨。倪嘉廉今年2月到下屬辦公室教訓事主,在盛怒下用雙手推對方胸部,令他背部撞向鐵櫃受傷,事主其後出現失眠及恐懼症。倪嘉廉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罰款3,000元及賠償事主6,000元。
記者:陳曉薇

被告倪嘉廉KarminNajiEl-Azar(35歲),被控於今年2月20日在國際金融中心1期601室襲擊男子黃浩勳(37歲)。

撞傷背部 休假一個月

前任國金租務經理黃浩勳昨日供稱,被告於案發時衝入辦公室鬧他,侮辱他「似隻狗」,他意圖離開,卻遭被告從後拉住上臂,繼而用雙手推他胸部,令他背部撞向鐵櫃,他衝出門口叫同事報警,惟無人願意,便返回房間打999。可是,被告再三阻止,他便致電恒基高層及新地主席助手求救,最後由人事部經理替他報警。他翌日因背部動不得入院,醫生發現其軟組織受損,及後他因失眠及對「鬼佬」有恐懼症,休假近一個月。
事主黃浩勳在盤問下承認06年曾因繞過被告,直接聽從郭炳湘指令,租出一個商場舖位,而遭被告指他行為失當,被迫停職兩星期,他否認因而遷怒被告。但黃浩勳承認於案發前一天曾向人事部投訴被告。黃現已離職。
裁判官林鉅溥裁決時指出,被告辯稱黃浩勳為報復,於發生停職事件的14個月後,自行撞向鐵櫃,揑造遭被告毆打,從而令他失去工作,說法並不可信。但相信被告因事主不斷越權,繞過他處理租約而感憤怒及被羞辱,結果動粗打人,故判他罪成。
辯方呈上海洋公園主席盛智文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讚被告積極參與公益活動。
案件編號:ESCC22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