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龍親屬獲大幅減刑

歐文龍親屬獲大幅減刑

【本報訊】在澳門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中協助洗黑錢的歐文龍父親、弟弟和弟婦,較早前被澳門法院分別判入獄10至18年,三人提出上訴,昨獲法院大幅縮短刑期6至13年。

胞弟刑期18年改為5年

澳門中級法院判決指出,歐文龍胞弟歐文富及弟婦歐陳華彩,原分別判監18及13年,考慮到兩人是應歐文龍請求才洗黑錢,刑期改為5年及4年半。歐父歐榮光因年紀老邁,刑期由10年改為4年。
案中賄賂歐文龍的主犯何明輝,由於缺席受審,法院不接納其上訴要求。但何明輝妻子提出解凍被封鎖的公司及個人銀行戶口,由於案件已審結,有關戶口不再是涉案證據,所以要求獲批准。案中另兩名主犯,商人陳東生的7年刑期改為5年3個月;葡籍商人殷飛歷,10年刑期改為6年,兩人的罰款也改為民事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