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高層被揭20年前呃房津<br>涉款逾15萬 認罪押後判刑

理大高層被揭20年前呃房津
涉款逾15萬 認罪押後判刑

【本報訊】香港理工大學前人力資源處副總監黃順真,20年前任職助理教務長期間,隱瞞自置物業資料,騙取租屋津貼逾15萬元,早前遭人舉報,廉政公署介入調查。被人翻舊賬的黃順真諮詢法律意見後,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雖然她獲97名人士撰寫求情信,惟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坦言案情嚴重,將判刑押後至下月18日,以待索閱其背景報告。 記者:楊家樂

辯方昨指,被告黃順真(54歲)擁有碩士學位,為理工大學人力資源處常務副人力資源總監,月入逾10萬元,當年只因對有關津貼的規例認識不深,才會犯案。理工大學發言人指,被告早已辭職,但不便透露離職日期。

隱瞞自置物業

被告承認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情透露,被告與丈夫於1981年購入沙田第一城單位,又於87年購入隔鄰涉案單位。88年4月,被告加入理大的前身理工學院,任職助理教務長。
至88年12月7日,被告與丈夫將涉案單位以125萬元轉讓給一名叫李德良的男子,卻簽下信託契,聲明物業權益屬於被告與丈夫;李又簽下授權書,指示他們兩人代為管理該物業。同月19日,被告向學院提交「自行租屋津貼申請表」,訛稱她當時租用的涉案單位,並非由她、其配偶或兩人的親屬擁有。
最終被告於同月起獲批租金津貼,直至1990年6月被告以166萬元售出涉案物業連車位為止,理工學院共向被告發放15.7萬元津貼。廉署去年接獲投訴,今年4月搜查被告位於何文田山道的寓所,發現涉案信託契及授權書,同年9月拘捕被告。被告續准保釋候判。
聆訊昨日出現小插曲。裁判官表示有兩名人士早在被告認罪之前,已向法庭寄出求情信,認為此舉不妥當;辯方回應指已收到97封替被告求情的信件,但不知是否包括該兩封。
案件編號:KCCC58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