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職員刑毀判守行為

科大職員刑毀判守行為

【本報訊】有謂「君子動口不動手」,惟一名香港科技大學採購部文員,卻因不忿女同事踢爆他曾密會其他女同事,令他與妻子發生爭執,一怒之下竟於校園內三度刮花洩密女同事的座駕報仇。
涉案男文員昨於觀塘裁判法院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不用留案底。

私家車一再被刮花

涉案男文員陳炳雄,現年47歲,任職於科大採購部,事前從未有刑事定罪紀錄,其妻子亦為科大職員。
至於禍從口出的38歲女事主馮德儀(譯音),則於科大另一部門任職文員。
事緣於今年9月17日,女事主將她的萬事得323私家車停泊在科大的室內停車場。同日晚上她取車時,赫然發現車身上有兩道刮痕,分別長20及120厘米,立即報警求助。她又於10月3日及8日,再在車後保險槓及車身上發現60及40厘米的刮痕。
警方其後安排事主翻看現場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事主認出犯案者正是涉案男文員,警員於是以刑事損壞罪名拘捕他。警誡下涉案男文員坦然承認罪責,原因是「佢同我老婆講,話我同其他女同事聚埋玩過幾次」,就此事夫妻二人更大吵一場。他不值事主所為,復仇心切,於是利用信箱鎖匙連環刮花事主座駕,圖洩心頭之恨。
案件編號:KTMP194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