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代表選舉涉舞弊四人提堂

村代表選舉涉舞弊四人提堂

【本報訊】廉政公署分三宗案件起訴四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在去年粉嶺龍躍頭村代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懷疑他們涉嫌明知自己無權投票卻在該選舉中投票。四名被告獲准保釋,將於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進行答辯。
在首宗案件,58歲的鄧康生及其56歲妻子姚玉珍,各被控一項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6(1)(a)條。

早已遷離龍躍頭村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1月20日舉行的粉嶺龍躍頭村代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明知自己無權投票卻在該選舉中投票。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涉嫌自1992年已遷離龍躍頭,故在有關選舉投票時並不是居住於龍躍頭。
在另一宗案件,46歲的鄧康君被控一項相類罪名。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涉嫌自2004年已遷離龍躍頭。
此外,33歲的鄧文儉,同被控一項相類罪名。他涉嫌於2005年已遷離龍躍頭。民政事務總署職員在投票當日曾提醒選民,若已搬離該村,投票資格會被取消;若他們仍投票,將會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