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肺癌康復長者及有情緒病患的輪候公屋申請人士,先後因生活逼切問題,要求房屋署酌情處理有關個案,盡快安排公屋單位,但該署卻將個案轉介社會福利署跟進,延誤其分配公屋單位,批評房署官僚僵化。
兩名公屋申請人61歲的梁炳坤及44歲的李女士,昨到立法會申訴部投訴。李女士表示,她與丈夫在06年申請公屋,並於今年成功申請特快公屋計劃;她租住油麻地一套房,但業主勒令需於下月5日前遷離單位,李女士向房署要求酌情提早分配公屋單位,解決住屋問題。但該署卻轉介她到社署跟進,社署社工得知李女士情緒受困擾,要求她看精神科醫生。她批評,房署未有體恤其逼切情況並提供協助。
至於一直居於筲箕灣的肺癌康復者梁炳坤,由於需定期到港島東區醫院覆診,他要求原區安置,個案被轉介到社署,社署要求梁看醫生取醫療報告。梁批評,東區醫院已有他的紀錄,另取醫療報告會阻延分配公屋時間。
房署發言人回應稱,所有酌情申請個案均需社署作跟進,評估事主的實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