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過去三個月向多達1,674名被羈留人士進行「剝光豬」搜身,引起外界關注警權有否被濫用。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警權問題,多個弱勢社群團體出席。外勞支援網絡幹事鍾詩韻表示,過去一年處理的117宗求助個案,逾80%遭到警方剝光豬搜身,其中一名女事主曾經在警署內遭剝光豬多達13次,「個位女士問在場女警點解要除咁多次,女警答話因為佢未搜過。」她說有90%個案在被捕後遭警方拒絕致電向外求助,部份人甚至被迫在預設的口供紙上簽署。
議員:令香港蒙羞
來港尋求庇護的斯里蘭卡難民Michael,兩年前來港因逾期居留被警方拘捕,由於入境處地方不足,要在警署羈留長達60天,但警署也因地方不足,結果他幾乎每晚都要轉介不同警署。「我沒有刑事紀錄,但每晚去到警署,都要脫光所有衣服一次。」
前綫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批評事件令香港蒙羞,並引起聯合國關注;民主黨涂謹申質疑警方向同一事主進行10多次剝光豬搜身,已沒有足夠法律理據。
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廖李可期回應稱,該1,674宗屬第三級別搜身的個案,並非全部都脫光衣服,「有啲只係摸吓底褲邊同胸圍邊。」她強調警方有嚴格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