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房地產市道是興是疲,看房子都是我不變的工餘活動。看得越多,越不明白,有些人怎能容忍睡房的窗簾,只用一層薄薄的材料,又沒有遮光布在背後,力敵無孔不入的大太陽。儘管大部份上班族都是早起的鳥兒,七時多便要起床,但晨光來襲,一樣會影響夢鄉中最後一刻的睡眠質素。
我是怕日光的殭屍,為大白天寢室漏光問題下過很多功夫,最後不得不承認,窗簾縱如天衣,與窗口一旦有了再短的距離,隔了一層,還是難逃陽光。
即使有雙層守衞黑暗的防範措施,又往往百密一疏,忽略了窗簾與窗口縫隙間的漏洞。這漏洞,真的一分縫隙一尺光,即使窗簾面積比窗口大很多很多,沒有在縫隙處再加木框,陽光還是會變成在暗室中更搶眼的耶穌光,充份體現lessismore的威力。
索性在窗口安兩扇小門吧,但,門要保留開關作用的話,讓門得以轉動的小小空間,依然做不到萬無一失。除非,狠心到把窗堵死了。
但同房的人未必有相同的想法,他可能習慣了不靠鬧鐘而靠那線陽光來起床,又或喜歡房間的採光像電影美指下的鏡頭,享受掩掩映映下忽明忽暗的氣氛。而他身為浪漫既得利益者,與我這個夢鄉顛倒的睡眠質素務實派,必然發生衝突。結果,要推行睡房反陽光法案,結局不是吵架,翻臉,就是在絕黑與微亮間,為和諧故,作出妥協,採取修正;結果不湯不水,沒有任何一方受益,只不過穩住了關係,維護了大局,問題,沒有解決過。跟室友開個三中全會,不能放棄各自的既得利益的話,還是白鬥爭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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