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國泰航空要求經常請病假的空中服務員,必須向資方披露過去一年病歷紀錄,並無違反私隱條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由於國泰同意修改內部政策,在員工拒絕提交病歷資料後,會給予員工機會解釋拒絕理據,昨決定在有限資源下不提出上訴。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主席關笑華批評公署離譜,「即係怕咗大公司,漠視打工仔私隱」。
在新程序下,國泰同意加入收集資料聲明,表示員工的病歷資料,只限於管理員工病假的人員使用。政策在下月底前實施,公署認為有助消減員工憂慮。國泰航空歡迎公署不進行上訴,強調會與員工在溝通方面作出多項改善。
工會批評「怕咗大公司」
此外,國泰宣佈明年1月1日起推出新醫療福利計劃,明年員工可享有10次免費門診,但到2010年則會減至六次,之後每次門診需付診金由20元至60元,專科則由40元至100元。關笑華認為要員工支付診金是不合理做法,應維持原來免費的機制,工會將諮詢員工意見,不排除發起抗議行動。
工會去年底曾因不滿資方取消免費醫療醞釀工潮,其後公司讓步,給予員工10次免費醫療以及與員工磋商醫療福利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