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歧視 - 高慧然

我承認歧視 - 高慧然

兩個新來港婦人申請綜援,因居港未滿七年遭拒,入稟法院告政府歧視。
她們有沒有資格領取綜援,有待法官決定。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新聞,我不宜評論。作為一個女人,我倒是想談談婚姻和責任的關係。
兩個女人,一個45歲,另一個58歲,前者被棄,後者守寡。一個45歲的女人,四肢健全,智力正常,即使不被丈夫拋棄,也應該盡自己的能力,跟丈夫一起,為雙方共同的家庭承擔責任吧?除非嫁的是億萬富豪,否則,任何一個正常的女人,跟任何一個尋常的男人結婚,早有心理準備公一份婆一份,同舟共濟,而不是把自己當成建港功臣,等着納稅人進貢。
另一個更奇怪,五年前下嫁74歲的港人,兩年前來港與丈夫團聚,抵埗第二天,她77歲高齡的丈夫撒手人寰。做一道簡單的算術題,如果她丈夫不死,活到今天,應該是79歲了。一個女人,如果因為愛,跟一個男人結婚,那麼,她應該非常清楚,婚姻和責任是相輔相成的。嫁給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難道還要守在家中,攤大手板,等着老人外出掙錢養她嗎?嫁給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從結婚那一刻,就應該想清楚一個問題,萬一他不在了,她該如何對自己的人生承擔責任?其實,跟任何年齡的人結婚都該想一想這個問題,而跟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結婚,這個問題更具急迫性。一個人,如果從未打算承擔自己的人生責任,那麼,她有甚麼資格怪別人歧視?
我歧視所有有目的結婚的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