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讀者王先生的公司,宣佈清盤結業,但發現原來僱主已數月沒有替他供強積金,想知可透過那些途徑追討拖欠的供款?此外,王先生更擔心公司清盤,會否影響其強積金戶口的累算權益?
答:積金局發言人表示,若僱主被申請破產或清盤,拖欠的供款將被視為僱主的債務。該局會與臨時清盤人及有關受託人作出跟進及核實。如經核實,積金局會按照清盤程序向清盤人遞交債權證明,以便代表所有員工追討供款,根據有關法例,在清盤中強積金供款屬於優先償付的債項。
專線查詢供款情況
有關方面更提醒僱員,要不時留意其僱主有否供款,如想查詢最近三個月僱主有否為自己供款,可致電「供款一線通」183030,系統會按指示轉駁到所選擇的強積金受託人。
事實上,如僱主沒有為員工供款,強積金受託人應會向積金局報告有關情況。當積金局收到受託人報告後,或會向僱主徵收供款附加費及展開民事行動,追討欠款和附加費。供款附加費將全數付給僱員,積金局亦鼓勵僱員向局方作出正式投訴。
累算權益不受結業影響
此外,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全數歸屬計劃成員,並由保管人透過信託安排保管於計劃內。因此,僱主結業不會對強積金計劃內的累算權益造成影響,王先生不必擔心。
有用資料
‧積金局
電話:29180102
供款一線通:183030
‧勞工處
電話號碼:27171771
‧勞資審裁處
地址:九龍加士居道36號
電話:2625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