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關員涉嫌在黃大仙彩雲邨寓所內,藏有五個屬違禁品的煙霧手榴彈,被控一項管有違禁品罪,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涉案關員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預審,准以現金400元保釋外出。 被告潘卓彥(27歲),報稱海關關員。控罪指他於今年7月26日,在黃大仙彩雲邨伴月樓一單位內,管有五個煙霧手榴彈。外形高瘦的被告昨日沒有律師代表,淡定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林偉權將案押後進行預審。 被告應訊後由友人陪同離開法院,並拔足狂跑,逃避記者拍攝。 案件編號:KTCC68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