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負孝女心意 - 李碧華

辜負孝女心意 - 李碧華

港聞版,八十四歲梅媽又由無所事事的兒子陪同上庭。高院法官以阿梅遺產流動資金不足,十二萬月費暫緩──母子表示:「冇錢開飯,會去乞錢。」
一見驚心──果然「知母莫若女」。阿梅生前擔憂的,不幸言中。她立遺囑:「擔憂母親不善理財,遺產若落在大哥梅啓明手上,將一毫子冇得剩,街頭乞食。」所以成立信託基金,每月七萬元維持有樓有車兩個工人一個司機的優質生活,直至百年歸老。後來梅媽因要包養的人口眾多,提升至每月十二萬,仍不夠。打爭產官司,敗訴,欠律師費。梅兄揚言打到地獄也要打下去……
法官勸梅媽:「環境轉變,接受現實。」可以申請破產、綜援、生果金。
詢問社會福利署。本港現有五十萬長者領取生果金,滿65歲者$625,滿七十者$705。很多年老無依長者不願領綜援,靠此過活,節衣縮食有病也不敢看醫生。曾特首面對「增至一千元」卑微要求,竟擬「資產審查」門檻,企圖留難。所以梅媽頂多得七百。至於綜援,視各人個案,最低標準$2475,但梅媽子媳孫兒皆有工作能力供養老人,批不批?好難講。
故友是孝女,彌留仍妥善安排,心意澄明。怎料到有「乞食」之虞?真欷歔。
阿婆七百元過一個月,但有人十二萬也不夠使。「知足常樂」亦無奈,「貪字變貧」是因果。流傳五千年多老套,但此乃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