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一間老雜貨店,在架子上竟然給我看到一瓶「文家宜Wincarnis」,喚起回憶。
媽媽喜歡喝酒,什麼酒都喝,包括了補身的酒,而「文家宜」就是當年賣得最多的。殖民地的老一輩人,有什麼小病,都以為喝一小杯「文家宜」便痊癒,不必去看醫生。我母親很開通,她能喝的東西,我們四個兒女都可以飲之,沒所謂大人或小孩,初嚐一口,覺得酸酸甜甜地,不錯不錯,從此家母一開瓶,我就順便來幾口。
長大後,忘記了這種酒精只有十四個巴仙的「弱」酒,喝白蘭地威士忌伏特加去。五十年後的今天,又看見它,像故友重逢,即刻買一瓶回家,大白天也照喝,那酸酸甜甜的口感又回來了,一樂也。
文家宜的拉丁文是「肉酒」的意思,聽說最早像玉冰燒一樣,要加塊肥肉進去吸走酒精,但後來的沒有肉了。
一八八七年創業,至今已有一百多年歷史,最早由生產芥末的Colman's牌製造,後來轉手幾次,當今是蘇格蘭威士忌IanMacleod廠的附產品,這個牌子的威士忌我也喝過,價錢便宜,味道不錯。
凡是英屬殖民地,都有「文家宜」出售,賣得最廣的是星馬,孕婦皆飲,牙買加也流行,那邊的人不當是補品,溝健力士黑啤和牛奶來喝,是很受歡迎的雞尾酒。
英國酒吧中也常用文家宜和占酒相對,各五份,取文家宜的字頭Win,加上占酒,成了GinandWin,年輕人已不懂得叫了。
前一陣子英國人把首相哈洛.威爾遜夫人的日記寫成小說,也記載過這位前首相很喜歡喝文家宜。
殖民地一個個獨立後,英國產品還留着,我們這些人一走,文家宜就會消失吧?剩下來的阿華田、好立克大概永遠留存,哦,還有白蘭氏雞精和雙層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