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一趟 - 畢明(廣告腦作總監/影評人)

酒一趟 - 畢明(廣告腦作總監/影評人)

如果你對一些事物有兩毫子認識,會得提出兩滴意見,曉得拋幾個專有名詞,並不代表你「懂得」那些事。起碼我不這樣以為(也知道有人病態地愛經營這類假象)。遇到有人客氣地問:你懂XX嗎?必答:不是懂得,祇是喜歡而已。
喜歡是感性的,懂得是理性的,喜歡容易懂得難。「莫名我就喜歡你,深深的愛上你,沒有理由、沒有原因……」心跳忽然加速,有得解嗎?「懂得」談何容易博大精深,有鑑於此,不敢妄語懂得,倒敢直認喜歡。
喝酒。懂得嗎?不,就是喜歡。以便不負責任,keke(我的奸笑)。
喜歡是初階,懂得是進階;喜歡是入門,懂得是入室;喜歡是原始的粗糙的,懂得是成熟的提煉過的;喜歡演戲是明星,懂得演是藝術家。

喜歡投資,不代表你懂得,喜歡政治,更不代表你懂得。路人皆見,不必多講下刪九萬字。
喜歡是學習,懂得是學問。是的,喜歡一樣東西,你會費煞思量廢寢忘餐希望去明白、了解、發掘、咀嚼,學多一點知多一些即像執到寶般快樂;喜歡一個人,你會傻勁跑遍全身,一頭栽進去,想知他的口味想知她的細微,學學學知知知,啦啦啦有種甘心的快樂。如果不是這樣,你喜歡極有限。
是ChateauPichonLonguevilleComtessedeLalande1983令我喜歡紅酒的,像《射鵰英雄傳》令我愛上金庸愛上武俠小說、《MyLifeasADog》令我和電影過電一樣。酒如其名,它像一襲絲綢滑過喉頭,幽幽柔柔,優雅如女伯爵,點點煙草、微微泥土、丁丁皮革、陣陣果實之味,在口中孔雀開屏,想點!令你芝麻開門的,不一定是你的最,但有次微醉時我告訴酒友:幾時你給我PichonLalande,我就是隻happypuppy,keke(又是我的奸笑)。
喜歡ChateauMoutonRothschild,它名氣當然大,好年份的固然酒香酒體酒味攞你命的性感迷人,其winelabels自1946開始每年找藝術家來繪畫更是聰明獨到的marketing創意,給你多一個喜歡它的理由。HenryMoore、Picasso、Miro、Kandinsky、AndyWarhol、KeithHaring各領風騷,但2004找來PrinceCharles放在這組名字中始終頂不下來。就等第一個中國人的名字。
喜歡1970的Mouton,是好年,是MarcChagall,怎能不愛?這猶太/俄羅斯畫家,畫風半現實半象徵主義的,偏偏可稚氣像孩童,總是飄飄浮於空氣中的……《摘星奇緣》中JuliaRoberts對HughGrant說:「我不能相信你牆上有那幅畫」他應道:「你喜歡Chagall?」她:「是的,那感覺像……戀愛中應該有的就是那感覺,在一片深藍色的天空飄過。」他:「還有隻會拉小提琴的羊」她:「對,沒有會拉小提琴的羊,快樂就不是快樂」。最近就開了枝70Mouton,是快樂,這枝是5年前朋友幫我在倫敦買&運到的,是時候了,《酒佬日記》說「你開好酒的那日,就是好日。」人生幾何。
"IfGodforbadedrinking,wouldHehavemadewinesogood?"-CardinalRichelieu。
酒,最好喝到酒精剛開始佔據你的那一格,那境界既鬆懈又亢奮,能自主又放肆的magichour,你會想做不該做的事,想起不該想的人,「把持不住」變得鋒利凶險,擦身而過,很刺激。
諺語有云:最初是人喝酒,接着是酒喝酒,最後是酒喝人。
我有時想,權力,也是同一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