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家兇案重審犯囚終身

酒家兇案重審犯囚終身

【本報訊】幸福樓海鮮酒家大股東陳泰源胞姊兼酒樓司庫,八年前因向胞弟投訴酒樓助理經理偷懶,令對方被炒,他心生不忿下手扼斃女司庫,棄屍酒樓士多房。

被告冷靜聽判決

前助理經理兩年前被裁定謀殺罪成,其後上訴得直,案件在高等法院重審。陪審團昨日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他還是難逃終身監禁的命運。
被告何開盛(34歲),原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四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五小時,一致裁定謀殺罪成。被告聽判決時垂低頭,表現冷靜。
被告案發前為土瓜灣欣榮花園幸福樓海鮮酒家的助理經理。被告因被鍾改換(53歲)投訴偷懶,在00年4月21日遭解僱。同月24日凌晨,被告潛入酒樓,打算向鍾婦求情但被拒,一手扼斃她,棄屍後到賬房拿走1.8萬元,再潛逃內地,05年被捕。
案件編號:HCCC1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