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元朗錦田經營酒吧逾10年的男子,04年遭人斬手險斷肢後,喪失工作能力,他去年獲友邀請合資在內地開酒吧。為了籌集資金,他不惜到澳門賭博圖搵快錢,反欠下大耳窿30萬元賭債。他鋌而走險,於七天內六度蒙面持槍打劫當舖、銀行、投注站及油站,掠走5萬多元。警方追查蛛絲馬迹火速破案。昨日他在高等法院承認行劫、企圖行劫及藏毒共7項罪,被判囚10年。記者:陳曉薇
被告傅傳松(37歲),昨在犯人欄內一直低頭聽取法官判詞,表現冷靜。案情指,被告於07年11月14日,戴上面罩連闖油麻地兩間當舖,出示預先寫好的紙條打劫,惟遭店員啓動警鐘嚇退。他不甘心,轉往元朗一間投注站,持搶劫走17,500元。翌日,他戴上全副裝備,包括鴨舌帽、口罩及手套,持搶到屯門大興邨一間銀行打劫,掠走33,000元,然後駕車離開。
遭人斬手幾乎斷肢
事後四天,他再到粉嶺一間油站打劫,卻遭女店員識破用假槍。他於翌日打劫天水圍一間銀行,先後用槍挾持一名中年婦及一名年近八旬老翁,後因銀行職員及時啓動警鐘,將他嚇走。
警方指,他們根據遇劫商舖閉路電視畫面、被告所駕車輛及過往犯案資料,綜合分析,迅速鎖定被告身份,於同月21日,在被告的元朗八鄉寓所附近,將他拘捕,並在其寓所夾萬內撿獲九包共有8,084粒舒樂安定危險藥物。
辯方昨日指出,被告於90年曾因誤殺罪被判囚三年。他於元朗錦田經營酒吧超過10年,惟至04年,他遭人斬手,導致左手幾乎斷肢,喪失工作能力。其前妻患產後抑鬱症,經常懷疑他有外遇,令他時常失眠,兼患上精神病,才會濫藥減壓。
去年有朋友邀請被告合資到內地開酒吧,因資金不足,他拿40萬元本金到澳門賭博圖搵快錢,反欠下大耳窿30萬元賭債,才鋌而走險。被告已感後悔,曾在獄中企圖懸樑自盡,幸獲救。
案件編號:HCCC1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