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融海嘯令全球金融資產價格大貶值,致難以估值,外國均以放寬會計準則作為救市招數之一。香港會計師公會因應國際會計準則新修訂,容許企業把非衍生工具的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及基金等),毋須按市值計入損益表,更可以7月1日市價入賬。 記者:黃武榮、李培瑛
在新例下,金融機構尤其銀行及保險股的賬面資產損失,可暫時不列入損益表,虧損壓力獲得紓解。有會計師認為,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實際是受到壓力,變相加入救援全球信用危機行列;美化後的財務報表無法反映實際狀況,更會誤導投資者,「以為買100元價值的資產,實際上已跌到50元」。
允金融資產轉型
以往企業持有的金融資產,依例必須列入「交易目的」、「可供出售」或「持有至到期」其中一項。而列入「交易目的」者,必須以市價(MarketValue)入賬,若有獲利或虧損,必須在損益表中反映。如今準則變更,允許「交易目的」項下的資產,可以改列到其他項下,如「持有至到期」。如此一來,金融資產若以市價評值後即使出現虧損,到期出售之前也不必再反映在損益表上,對企業的損益穩定將大有幫助。
CDO及CDS不可改分類
香港會計師公會行政總裁張智媛解釋,企業如要更改資產分類,屬一次過性質,改變後不能中途改變。例如將手上債券改作「持有至到期」後,不能變更至「可供出售」。新規定將追溯到今年第3季財務報表,即7月1日開始適用。非衍生工具資產可以7月1日市價作為入賬價。
她續稱,金融海嘯令資本市場波動劇烈,若仍按照公平市價來評價資產,恐會令金融市場失序;由於部份證券化商品欠缺流動性,市價已經不再客觀。惟她強調,如金融海嘯始作俑者的CDO及CDS等衍生工具產品,則不可改變分類,仍須按即市價計算虧損。
有銀行股分析員指,新修訂旨在令銀行持有非衍生工具的金融資產不會構成按市價造成的損失,銀行業績「會好啲」及相對較穩定。他說,修訂前的做法對銀行不公平,因相信若銀行持有金融資產至到期,應可收回大部份本金,並非如損益表中反映會構成賬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