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薪酬將可加可減

公務員薪酬將可加可減

【本報訊】特首的施政綱領透露,港府要對全體16萬公務員的薪酬設立可加可減機制。有公務員團體指早前已與公務員事務局達成共識,若公務員薪酬與薪酬調查結果相差5%,便會啓動機制,但今年初開會後已停止商討,以致仍未決定執行細節。

水平相差5%即啓動

特首在詳述政府各項政策的施政綱領時表示,政府正研究制訂可以向上和向下調整公務員薪酬的機制,作為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說,今年初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已開始與工會商討設立可加可減機制,之後卻突然中止,直至特首昨日重提。
他指出,今年4月進行每年例行薪酬調整時,根據薪酬趨勢調查結果,中層加幅應較低層高出兩個百分點,最後政府按現行機制,低層若比中層低,加幅便與中層看齊。之後,俞宗怡與工會開會,討論可加可減機制。
梁籌庭說:工會已同意設立新機制,亦已有共識,當低層公務員薪酬與薪酬調查的水平相差5%,便啓動機制,但至今仍未討論執行細節,例如參考的薪酬調查,應該是每年所做的薪酬趨勢調查,抑或是每六年一次的薪酬水平調查。薪酬趨勢調查是比較私人機構的當年加薪情況,薪酬水平調查則是比較私人機構相類職位的薪酬。他又說,至今也尚未接到公務員事務局再召開會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