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台28個月後,北京前副市長劉志華涉受賄案,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昨日上午8時,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級法院第一審判庭進行一審。衡水市檢察院指控,劉在擔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牟取利益,先後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00多萬元,其中濫用職權為其情婦王建瑞承攬工程,牟取巨額非法利益。
助情婦投得奧運工程
另據法院公告,王建瑞受賄案將於今日在衡水市中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審理。昨日早上約7時45分,劉志華妻與兒子隨同律師進入法庭。劉生於1949年4月,遼寧盤錦人。1999年起擔任北京市副市長。案發時劉在北京市九名副市長中排名第四,主管城市建設規劃,負責建設、國土房管、體育、軌道交通建設方面的工作。劉之情婦王建瑞則為北京一個建築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投得國家網球中心、曲棍球場及射箭賽場等奧運工程。而劉曾任北京2008年工程建設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奧運場館及北京市奧運期間數百億美元的基礎建設項目。
2006年6月9日,劉志華被「雙規」(在規定的地點,規定的時間交代問題),其後被免去副市長職務。同年12月中旬,他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此外,劉系列案件近期已漸次開庭。今年9月24日,前物美控股董事長張文中案亦在衡水中院審理。張也是香港前上市公司北京物美商的董事長,06年11月13日因涉劉案而被警方帶走。張涉嫌罪名包括單位行賄、挪用資金及詐騙。
北京《財經》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