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瀕死泣訴遭非禮<br>姊亦稱受害 母情夫涉案

少女瀕死泣訴遭非禮
姊亦稱受害 母情夫涉案

【本報訊】四旬已婚巴士司機十多年前,與居於對戶的已婚婦人發展婚外情,更涉嫌替對方照顧一對稚齡女兒時非禮她們。小姊妹受辱後一直啞忍,直至妹妹前年患癌病瀕臨死亡邊緣,終鼓起勇氣向親父哭訴,令事件曝光。妹妹已因病逝世,巴士司機被控非禮姊姊,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陳詠詩

現年44歲被告任職巴士司機,否認一項非禮罪名。案中事主現已20歲,長得亭亭玉立,曾任美容顧問。控方指於90年,當時兩歲的事主與父母及約1歲的二妹同住,對戶為被告夫婦與一對兒子,其後事主母親及被告發展婚外情。
事主昨在庭上憶述,三妹在94年出世,之前有一年的暑假,母親多次將她和二妹交給被告看管,便往買餸。有一次,她與二妹在被告家客廳看電視,被告帶她進廁所,要她脫下褲子,倚着浴缸張開雙腿,被告跪下舔她下體約10分鐘,又問她「舒唔舒服?」。

二妹口部染念珠菌

事主指事發後半年,她曾向二妹傾訴事件。事主又記得其後二妹口部染上念珠菌,又經常不開心,她問二妹原因。二妹透露曾遭被告非禮,被帶進廁所及以毛巾蒙眼後,被迫口交。兩姊妹此後沒有重提事件。
事主解釋,由於母親有抑鬱症,經常打罵她,加上事發後發現母親與被告的婚外情,故一直沒有向母親傾訴,加上自己怕尷尬,亦沒有告訴父親。直至06年底,二妹因急性淋疤癌住院,至07年11月13日過身前一個多月,二妹終向父親哭訴遭非禮。事主亦在父母追問下爆出自己曾遭非禮,於是報警。

事主否認揑造故事

事主稱:「妹妹有病已經係一個遺憾,所以佢(二妹)有勇氣講出嚟,所以我都講出嚟,唔單只為自己,都為咗妹妹。」不過,辯方指事主報警前才知悉被告是母親的婚外情人,因而揑造故事誣衊被告,事主予以否認。
被告原被控於98年7至8月間非禮年約10歲的事主,惟辯方提出證據指被告早於96年已遷出涉案單位,事主遂解釋因當時年幼致不確定事發日期,並重申「發生過嘅事一定記得」,她堅稱事發在三妹出世前。控方遂提出申請更改控罪書詳情,法庭今日作出決定。
案件編號:DCCC5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