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依純報道】剛滿一歲女嬰被滾水嚴重灼傷右腳腳背,先後到博愛醫院及那打素醫院求診,醫生只為女嬰洗傷口及處方抗生素,直至事發11日後才獲安排進行植皮手術。其父母不滿女兒被延誤醫治,慘受皮肉之苦,並擔心日後留有疤痕。
區太14個月大女兒今年8月29日在家中翻倒水壺,被熱水灼傷右腳腳背,先到博愛醫院急症室求診,醫生檢查後指無大礙,只為她敷藥,並安排每天到門診洗傷口,毋須覆診,惟三天後傷口仍不停滲血水,區太轉到那打素醫院求醫,醫生指屬二級灼傷,情況嚴重,惟因事發已有數天,故仍安排每天洗傷口。
威爾斯即做植皮手術
「三日後覆診,另一個醫生睇完囡囡傷勢,話好嚴重,即時轉介去威爾斯(親王醫院)留醫,威院即安排做植皮手術,要喺大髀切皮補去腳背。」女童接受植皮手術後傷口慢慢埋口,現正康復中。
博愛醫院表示,女嬰送院當日燙傷程度為第二級,醫生安排她接受保守治療,每天清洗傷口。那打素醫院則指,女嬰首次求診時情況較輕微,故先用保守療法,其後治療未如理想,轉介至燒傷組跟進。
皮膚科醫生史泰祖表示,如灼傷嚴重,摧毀神經線,便要即時進行植皮手術;如只屬二級燒傷,一般先觀察傷口能否自行癒合,才決定植皮手術。由於嬰兒不懂表達傷勢及痛楚,而單憑肉眼難以觀察是否傷及神經線,故醫護人員必須密切觀察病情,以免延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