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球員兼教練李健和,上月對傑志一場甲組聯賽,因「兇」球證被罰紅牌離場一事,足總昨召開紀律小組,結果輕判這名曾用波「省」球證的球員停賽3場。
只翻查過去3年紀錄
足總發言人表示,紀律小組只會翻查過去3年的球員紀錄,就算「和哥」之前有同類事件,也不會影響判罰準則。李健和於00年港澳埠際賽,因不滿被球證徐國權判罰離場,用球「省」向對方,徐國權亦揮拳回應,事件震撼球壇;結果李健和被罰停賽一年,而徐國權則終生禁止擔任球證。
根據小組審議結果,東方球員李健和於9月21日對傑志的甲組聯賽,比賽尾段因不滿球證判決而作出不禮貌回應,導致領紅牌離場。紀律小組認為,紅牌需停賽一場,而「兇」球證加罰停賽兩場。
對公民南華不能場邊督師
本月20日將滿41歲的李健和,因已停賽一場關係(對晨曦),其餘對公民(11/10)及南華(19/10)的兩場甲組聯賽,因接受停賽處分,未能上陣之餘,亦不能在場邊擔任教練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