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處」案 法官指女生身心受困<br>姦14歲女青年囚七年半

「破處」案 法官指女生身心受困
姦14歲女青年囚七年半

【本報訊】14歲中三女生遇人不淑,接受網上結識的漫畫店助理邀請到其家時,遭對方強姦,其後因日記寫有「破處」而遭母親揭發。該名男子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一項強姦罪名成立,法官湯寶臣昨指女生身心飽受困擾,曾有輕生念頭,判他入獄七年半。
法官判刑表示,案件對事主打擊極大,不僅影響她的學業成績,她更擔心懷孕而服藥。事主思想行為已出現偏差,曾有自殺念頭,需接受輔導。但事主不了解被告的性格,貿然到被告住所,又不理「契哥」叮囑,故須負上某程度的責任。

官囑家長留意子女交友

法官叮囑家長留意年輕子女網上交友情況。法官又指,案件是互聯網交友引發的案件,案情嚴重,被告全無悔意,缺乏自制能力,遂判上述刑期。
被告張學文(20歲)被指於今年1月2日,在屯門住所與事主看電影時,對她上下其手,事主拒絕後,被告將她強姦。至2月24日,事主母親看見她的日記寫有「破處」兩字,追問下揭發案件及報警。
辯方求情稱,被告學業成績欠佳,性格不成熟,因血氣方剛犯案。被告母親的求情信指被告有愛心,富責任感,望能輕判。
案件編號:HCCC1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