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訴庭較早前裁定,永安旅遊計算一名前領隊的假期補償時,不應只以1,800元底薪作為基準,應將旅客小費計算在內,永安不服裁決,申請向終審庭上訴,昨被駁回。工會已準備為逾200名領隊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各旅行社追討假期補償差額,估計若業界全體5,000名領隊提出申索,涉及金額可能高逾12億元。記者:麥志榮、梁瑞珮
永安旅遊助理總經理游先生表示,對判決感失望,會與律師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若永安決定直接上訴終院,此案就要待終院的裁決才能成為最終案例。
工會有信心最後勝利
香港旅遊業(外遊)領隊及導遊工會主席湯劍生指出,上訴庭認為永安對小費數額有絕對操控權,所以應是領隊工資一部份。工會有信心在此案取得最後勝利。
湯劍生表示,領隊在假期工作獲得的工資補償,只按底薪計算,平均每天只補償60元。但若連同旅行社規定旅客給予領隊的小費,領隊日薪平均應有約400元,即每天少補償了340元。工會已收到行內200多個領隊的投訴,其中以永安及康泰的領隊最多,待終審庭有最終決定後,就會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少收的假期補償。他指,以最多可追索過去六年的補償、平均每人可申索25萬元推算,若旅遊業內共5,000名全職領隊全部都提出申索,涉及的金額將高達12.5億元。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支持永安繼續上訴,他指出,案件對旅遊業界造成極大影響,「旅行社根本冇咁大筆儲備,去應付員工嘅索償」。
聘有500名領隊的康泰旅行社總經理劉美詩指出,公司已經與部份前員工就追討假期工資事件上達成和解協議,但拒絕透露賠償金額,由於事件涉及不少前員工,她不排除仍有人提出法律訴訟。
可追索過去六年補償
案件源於04年6月,一批永安旅遊前領隊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追討假期補償,但被判敗訴,其中一名領隊藍碧珊向高院上訴,獲判勝訴。永安不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就工資定義及計算提出爭議,惟今年5月遭駁回,永安再申請向終審庭上訴,昨日再被駁回。
案件編號:CACV394/07
特稿:假期補水每日僅60元
「向旅行社申請放假根本唔會批,通常一個月只放得一、兩日假,但只係補番60蚊一日咁少人工,好唔公平!」代表工會入稟高等法院向永安旅遊提出申索的前永安領隊藍碧珊,昨得悉裁決後非常開心,稱被剝削的領隊應該獲補償。
藍碧珊97年至04年任職永安領隊,她表示,領隊的工資分為兩部份,每月底薪為1,800元,即平均每天60元,年終雙糧也只是1,800元。旅客小費則按帶團地點、日數及人數而定,每月最少數千元,多則兩至三萬元。旅客報團時旅行社已指明需向領隊付出的小費金額,小費由領隊及旅行社按比例攤分,領隊出發前要先行墊支,向旅行社預繳它所佔的小費份額,由2,000元至兩萬元不等。
每年強行買假50多天
僱員每年應有78天假期,但大時大節領隊仍需帶團外出,旅行社每年都會一次過「買起」她50多天假期,每天假期補償金額按底薪計算,即每天只值60元,「旅行社會將補償金一次過轉賬入你戶口,唔會問你同唔同意,你亦無得反對」。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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