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警告勿頒和平獎予胡佳

中共警告勿頒和平獎予胡佳

和平獎今天公佈,中國去年被判監的維權人士胡佳獲獎呼聲高,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昨日出言警告,胡佳「是犯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中國的司法機關依法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頒獎給他,是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和司法獨立的主權。

過半得主被指不合資格

今年是聯合國發表人權宣言60周年,一些觀察家指出今年和平獎很可能頒給維權人士胡佳,或另外一名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挪威國際和平研究院院長滕內森日前就指,今年和平獎應頒給胡佳。35歲的胡佳,是中國著名環保、維權人士,去年12月被捕,今年4月判監三年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昨日警告,若頒獎給胡佳,是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和司法獨立的主權。
和平獎不止今年政治敏感。剛撰寫完有關和平獎《諾貝爾的遺囑》的挪威律師FredrikHeffermehl指,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只有45%和平獎得主是合乎諾貝爾成立和平獎的要求和精神,1994年得主的巴勒斯坦領袖阿拉法、當時的以色列領袖拉賓和佩雷斯,一生過着打殺的生涯,完全不符合資格。
法新社/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