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約300名雷曼迷你債券苦主昨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其中15人在民主黨協助下報警求助,要求警方介入調查銀行職員推銷債券時,有否涉及欺騙成份。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表示,會循刑事方向調查事件。
民主黨陪同報警
「追究無良銀行」、「還苦主本金」,300名雷曼苦主昨日傍晚手持抗議橫額,到警察總部高喊口號,並向警方遞交1,631名雷曼苦主聯署的請願信,要求警方介入調查事件;民主黨候任立法會議員甘乃威及該黨主席何俊仁,更陪同15名苦主報警求助。
甘乃威表示,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何應富與他們會面半小時,其間何應富表示會認真處理每宗個案,並逐一會晤1,631名買了雷曼債券的投資者,了解他們買債券時,銀行職員是否以欺騙手法推銷產品。
刑事罪可罰百萬
警方不排除尋求律政司法律意見,協助苦主追討。本身是律師的何俊仁表示,雷曼事件反映銀行銷售手法不但不道德,更違反了銀行守則。他指出,若有證據證明銀行職員推銷債券時故意隱瞞資料,即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罰100萬元及監禁10年,在場的雷曼苦主即報以熱烈掌聲以示支持。
此外,澳門也有雷曼苦主請願,10多名買了價值10多萬至400萬元雷曼債券的澳門居民,昨日亦有到政府總部請願及遞交請願信,希望政府介入調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