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單車發燒友,昨凌晨在大埔公路近馬料水段練習「循環向前避風動作」期間,殿後的單車友擬抽頭時,被從後駛至的一部凌志私家車撞倒,連人帶車飛彈私家車車頭,撞爆擋風玻璃後,由車頂彈落三米外地面,傷者頭破血流,私家車卻未有即時停下,傷者同伴見狀窮追500米,途中向肇事司機大叫:「你撞倒人,我認到你車牌㗎!」私家車最終停下,肇事司機狂飲水,酒精呼氣測試最後無超標,傷者送院後情況穩定。
被撞單車無車尾燈
肇事私家車司機姓陳(26歲),駕駛的凌志私家車掛有中港車牌,車主登記為一間鐘錶製品廠有限公司。而被撞傷的梁姓男子(34歲),事發時與姓李及另一名單車發燒友踏單車練習,梁的單車約值1.5萬元,李與另一名友人的單車值二萬元。據悉,肇事單車發現時並無車尾燈,是否在意外中損毀有待調查。而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51條,任何人不得在黑夜時間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下,在道路上騎單車,除非他在車頭展示一盞白燈及在車尾展示一盞紅燈。違法者會給予告票及口頭警告,最高罰款約350元至450元。
司機吹波前狂飲水
前晚9時許,三人騎單車由上水出發往沙田,直至昨凌晨3時,回程時沿大埔公路一線往上水上斜,三人練習「循環向前避風動作」,梁本來殿後,三車駛至近赤泥坪96號時,梁抽頭以便帶頭負責「擋風」讓後面兩人「慳氣力」,此時姓陳男子駕駛的凌志私家車,車上載有一名男乘客,沿大埔公路駛至馬料水段附近,撞向梁抽頭的單車,梁連人帶單車先被撞至飛彈到私家車頭,擋風玻璃爆裂,再撞向車頂彈開三米外路邊,梁當場頭破血流,私家車竟未有停下不顧而去。
梁的李姓友人即騎單車窮追私家車200米,並邊追邊大叫:「你撞倒人,我認到你車牌㗎!」私家車再向前慢駛300米後終在中文大學對開停下,單車手追至隨即報警。其間肇事司機狂飲水,警員接報到場調查,陳接受酒精呼氣測試沒有超標,救護員為梁包紮送院救治。
大埔公路撞單車圖解
特稿
循環動作須講求默契
三名單車發燒友,昨晨在天氣不穩定及黑漆漆的公路下練習「循環向前避風動作」,其中一人被隨後的私家車撞倒受傷,有單車亞運代表指出,該套動作雖非高難度,但講求互相配合及默契,而且應由領先者移後,即從上而下轉移位置,而非由後抽頭向前轉換「帶頭」位置,更不宜在漆黑公路及天氣惡劣情況下進行,加上沒有尾燈,對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均有威脅。
應從上而下轉移位置
亞運單車代表梁志賢表示,「循環向前避風動作」是帶頭者減低風阻,讓後面跟隨的隊友慳力,極講求團體配合,「一般做法係由上而下換位做帶頭,唔會由後面抽頭上前面,呢個係七、八十年代嘅技術,踏入九十年代,技術已經改良到由上而下較安全」。梁說昨凌晨天氣不穩定,能見度低,帶頭者或不清楚前路,車手間的距離亦很關鍵,太近會撞到前面的隊友,太遠會影響抗風阻效果。
而香港單車聯會副秘書長黃耀華亦表示,天氣惡劣及夜間進行有關動作是很危險的,正常應在日間及合適的路面、光線下進行,而且應一部單車跟着下一部,不能在轉位時兩部平排路面。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