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加坡籍攝影師於蘭桂坊結識珠寶女商人,其後透過電郵提出以六萬元,替她拍攝一輯珠寶相片。他不但遭女商人拒絕,還感受辱,於是發電郵聲言會找其狗強姦她,又恐嚇會到其辦公室打她。該攝影師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恐嚇罪,昨被判入獄八星期,緩刑兩年。
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維健表示,判刑起阻嚇作用,希望市民合法使用互聯網及電腦。
被告MakYewloongColin(33歲),被控於今年9月3日,在中環伊利近街一單位內刑事恐嚇36歲女子陳卡雅。
辯方求情稱,被告認為被事主形容為「垃圾」,而事後已向事主道歉,並感到後悔,希望輕判。
邀拍珠寶照被拒
案情指,今年1月,被告與事主在蘭桂坊的酒吧相識,被告自稱為FritzTang,任職攝影師。同年3月6日,被告向事主發出電郵,提議替事主公司將推出的珠寶拍照,開價六萬元,事主未有回覆。
至9月1日,被告居於友人伊利近街住所,向事主發出電郵詢問她是否採納其建議,事主拒絕,並要求被告不要再找她及纏擾她。翌晚9時半,被告再發電郵,內容指「我會找我的狗來×你,或是強姦你」,事主不理。
至同月3日凌晨1時許,事主接獲另一個電郵,被告聲言「若你不向我道歉,我會帶警棍到你的辦公室打你」。事主認為被告知悉其辦公室地址,感到驚慌報警。被告被捕警誡下稱,對事主指他纏擾詐騙感到不滿。
案件編號:ESCC4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