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毒奶事件曝光後,有本港供應商拒絕採取回收行動,再次揭露本港食物安全法例漏洞。食物及衞生局昨表示最快於下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法案,賦予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權力,在合理懷疑下,可飭令供應商及零售商回收及停售有關食物,又會增加政府化驗所資源,當外國驗到問題食品後,本港可在24小時內公佈跟進化驗的結果。
化驗所增資源
民建聯多名成員昨午約見食衞局局長周一嶽,主席譚耀宗會後引述周一嶽說,由於重新立例需時,故會修改第132章有關食物安全的條例,擴大食環署署長的權力,在有合理懷疑下,可以在檢驗食品前,要求食物供應、批發及零售商回收和停售有關產品,最快下月提交立法會審議。
民建聯候任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表示,了解到政府化驗所近期的工作量大增,提議局方將部份化驗工作外判至本港4間化驗所。
他引述周一嶽指,擔心本港私家化驗所仍未獲化驗三聚氰胺的認證,會帶來訴訟,故暫不作考慮,政府會增撥資源給政府化驗所,當外國驗到問題食品後,本港可在24小時內公佈跟進化驗的結果。
民建聯又要求政府設立奶粉儲備,以確保供應穩定,但周一嶽表示本港奶粉供應穩定,未有需要設立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