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電話擾女友三周340次<br>母校結識 11日愛情玩完

警員電話擾女友三周340次
母校結識 11日愛情玩完

【本報訊】年輕警員在「母校」慈雲山一間小學教授空手道,結識校內女文員,兩人墮入愛河,惟警員因工作關係,經常未能接聽女友電話,兩人因誤會而結束僅11日的「愛情短跑」。前女友拒絕與他聯絡,警員於三個星期內,致電滋擾她約340次。涉案警員昨日認罪候判。 記者:戴國輝

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現年25歲的被告周啓賢,承認五項不斷打電話罪,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指被告如當值時遇上相同情況,也希望能盡快破案,減輕對受害人的困擾,被告卻不斷打電話滋擾前女友,現將案押後至本月22日,待索閱被告的感化官報告始判,其間被告准保釋候判。
案情透露,27歲受害人是慈雲山一間小學的文員,被告是該小學舊生。他於04年返母校教授空手道,受害人透過同事介紹於去年7月結識被告,並於同年9月14日成為情侶。然而,兩人的關係突然變壞,更於同月25日分手,結束這段僅11日的愛情關係。

做回朋友即無滋擾

自此以後,受害人的住所或手提電話均收到滋擾來電,對方從不出聲,來電顯示對方每次均使用不同的號碼,受害人於去年12月報警。她為了確認滋擾電話是被告撥出,於今年1月下旬重新與被告做回普通朋友,從此不再有電話滋擾她,她亦向警方撤回投訴。
不過,當受害人今年4月再次斷絕跟被告聯絡後,滋擾電話隨即而來,警方調查發現自4月15日至5月6日,受害人共收到340個滋擾電話,其中來電最頻密的兩日是5月5日及27日,受害人分別收到63個和33個滋擾電話。
被告求情稱入職六年,他一時愚昧才犯案,又指當時因工作關係,經常不接聽受害人電話,兩人因誤會才分手,他為了跟受害人繼續聯絡才犯案,並非存心整蠱她。
案件編號:KCCC557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