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16歲少女聲稱無錢開飯,今年7月15日凌晨3時,在元朗朗屏邨持15厘米長利刀搶劫夜歸女途人手袋,但遭對方以雨傘反抗兼反跟蹤,最終棄手袋逃走,其後因雙手有傷遭巡警拘捕。少女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還柙至本月23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及教導所等報告。
女被告現年16歲,求情時披露父親早逝,其母現居加國,10歲弟由表姨照顧,25歲胞姊居內地,與家人關係疏離。被告讀至中二輟學,現職推銷員月薪5,000元,惟薪金不足應付日常開支,當時無錢開飯,一時愚昧犯案。
案件編號:DCCC7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