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論中國:不要只盯着農民的錢包土地 - 李平

盡論中國:不要只盯着農民的錢包土地 - 李平

在中國改革開放30周年之際,中共將改革的重點再度引向農村,左派、右派之爭再度受到海外傳媒的關注。但是,筆者認為,再以過往反對或支持今次改革來劃分左派、右派並不可取,因為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土地能否買賣,而在於農民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
自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共形成一個傳統,每屆三中全會的主題都是經濟改革。十七屆三中全會將於下周四在北京開幕,主要議題是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其中最具爭議的是農村土地的買賣,主要是農村建設用地的買賣。
當局為避嫌,一直用「流轉」一詞代替「買賣」。但嗅覺敏銳的地產商、投資大行已把眼睛盯着農村土地買賣帶來的商機,說白了,就是盯着農民的土地、盯着農民的銀包,躍躍欲試,準備打劫他們,還要美其名曰支持農村土地改革、支持擴大內需。
筆者贊成改革農村的土地制度,讓農民享有地權及買賣權。中共建政後推行所謂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至今已演變成部份官員牟利的機制,官商勾結掠取農村土地的事件時有所聞,也一再引發官民衝突。但是,改革農村地權制度,並不是將土地一分了事,或者讓農民持有一紙地權證就萬事大吉。

須保護農民地權 人權

在農民的人身權利、政治權利得不到保障的今日,農民的地權隨時會被剝奪、侵蝕,地產商可以輕易地勾結官員,利誘或威逼農民出賣土地,而農民一旦失去土地,在城鎮又沒有容身之處,他們的命運將更坎坷。
三中全會的一紙文件,可以解決農村土地的流轉許可問題,但不能解決農民利益的保障問題。要真正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維護農民權益,不只要解決土地擁有權和流轉權問題,還要解決農民的戶籍、就業、教育、社會保障等人權問題,而要保護農民的地權、人權,涉及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改革,三中全會能不能在政治、司法層面上也有所突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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