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隱匿公文案,由於檢方起訴書中指遭隱匿公文為「極機密」,日前兩度閉門審理。法院合議庭向調查局函詢後,認為承辦人員誤勾機密等級,該公文並非機密文件,昨日決定自本月6日起審理程序均採公開處理,並於8日以證人身份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到庭。
與此同時,特偵組偵辦陳水扁疑洗錢案,昨午提訊在押的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釐清他是否協助扁家將部份資金輾轉匯到新加坡。據悉,郭曾滙款一億元新台幣到香港的人頭戶,再被轉滙到扁嫂哥哥吳景茂的新加坡戶口,最終流入扁子陳致中夫婦在瑞士的賬戶。
阿扁與女高雄買豪宅
此外,高雄市政府地政處昨天依據地籍資料指出,陳水扁用他自己及女兒陳幸妤的名義在高雄市置產,購置近2,000平方呎和1,700多平方呎,位於美術館園區的第十五樓華廈住宅,兩戶是雙併建築物,各擁有兩個車位。據悉,扁家物業擁有權是在今年2月1日完成登記。
對於阿扁要遷居高雄市,市長陳菊表示,人民有遷徙自由,她歡迎有更多的人來高雄市定居。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