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老闆朋友選了在國慶假期和員工到澳門一日遊,讓我莞爾。
有管理顧問提倡,舉辦適量的團體活動,能增強員工的「凝聚力」,自問一直不認同。
偶爾上酒樓午膳,或周年自助餐,已是我和手足們最長時間的「公餘活動」。想起可能每早都要用鬧鐘鬧醒上班,兼且長期加班的同事,自己還是有幾個月一次的良心發作。那種因「虧欠伙計」而日積月累的內疚,只能靠偶然請飲茶,或外賣「奶醬多」來紓解,屬慰勞多於攏絡,跟企圖增添甚麼凝聚力無關。
公司不是不想辦些「與眾同樂」的活動,只是「小人之心」,怕要求員工在假日出席一些他們未必都喜歡的活動,反而觸發怨氣。朋友公司旅行的目的地竟是澳門,試問當今還有幾多香港人會對濠江抱存新鮮感的呢?朋友的選擇似乎兒戲了點。
除非公司在員工本要上班的日子辦旅行,或是由名人帶團的日本遊之類,否則想必有部份員工會礙於群眾壓力,或因對缺席的後果過慮才無奈地參與。以前打工時,老闆出通告讓員工不記名投票,決定要否在除夕到他府上燒烤和看煙花,換來大比數反對而告終,說明佳節當前,大家都寧願各自尋樂,公司也就再沒辦這類活動了。
對小企業來說,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做好本份,已經是對公司最大的貢獻,只要不是群龍無首或大敵當前,所謂「凝聚力」,無非是錦上添花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