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浚偉前經理人范志榮稱9年前與馬合股開公司,並合資以公司名義購下一個位於何文田價值近600萬元單位。范指其後遭刪除董事職位,又不獲承認擁有公司和物業的權益,認為馬違反信託,他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取回公司一半股份及賠償。
感莫名其妙
另一方面,范志榮任股東兼董事的建星娛樂(香港)有限公司,因印製及出版《金曲情牽半世紀演唱會》影碟及數碼影碟,06年3月向前基本法起草委員、資深會計師容永道借下逾350萬元,但一直未有清還欠款。對方今年3月向法庭呈請將建星清盤,又要求法庭向范頒令破產,有關聆訊將於明天在高等法院進行。
馬浚偉昨日透過電話承認已收到律師的有關文件,他說:「成件事我只用四個字形容──莫名其妙,不過既然已經發生咗,大家要用法律途徑處理,我都交咗畀律師。」問到范志榮的經濟是否出現問題?馬浚偉說:「咁我又唔知,我同佢五年冇合作冇聯絡,不過喺報紙度睇過佢嘅新聞,佢喺生意上有啲困難,不過點都好,希望佢冇事。」
採訪:蔡曉楓、林妃
案件編號:HCA18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