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警員司機候判

拖行警員司機候判

【本報訊】的士司機獨力照顧兩名兒子,為保生計鋌而走險,於停牌期內仍然揸車搵食,卻遇上警員截查,一時情急開車欲逃。警員伸手入車廂阻止,反遭拖行近10米。涉案的士司機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及襲警等四項控罪,在犯人欄內不禁老淚縱橫,兩名到庭旁聽的兒子則低頭不語。

停牌期內開工搵食

辯方律師求情稱,駕駛的士逾30年的被告謝召能(56歲),9年前中秋節喪偶,獨力撫養兩名兒子成人。由於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其中一名兒子正失業,因此他在停牌期內仍開工。
暫委裁判官徐綺薇斥責被告行為危險,但會先索閱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他還柙至下月8日判刑。
案發於今年8月26日下午,巡邏警員歐陽思豪駕駛鐵騎經過深水埗大南西街,發現一輛的士停泊在禁區內。稍後被告出現,向警員自稱是該車的司機,但拒絕出示駕駛執照。被告不理警員多次勸喻,又突然用手推向警員胸口,然後登上的士起動引擎。
警員見狀立即上前,從車窗伸手入車廂,企圖阻止被告開車。惟被告未有理會,更把的士開行10米,直至被前面車輛阻礙才停車。警員呼召同袍到場增援,最終被告遭拘捕,揭發他停牌駕車,停牌期是今年4月至10月。被拖行的警員送院檢查,手部痛楚,需放假四天。
案件編號:KCCC51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