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港逾60年歷史、開辦神學學士及碩士課程的基督教伯特利神學院,其院長兼牧師,06年向強積金信託人國衞信託公司,訛稱辭職,並打算將供款轉移至另一信託公司,最後提早取得神學院的強積金僱主自願供款75萬元。涉案院長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虛假陳述罪,准保釋至10月9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記者:蔡曉楓
積金局發言人指,強積金僱主自願供款多寡,視乎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合約而定,可在離職時取得,「好似退休福利」,有別於強制性部份,必須年滿65歲、永久離港或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等,才能取回。
求情稱已蒙污點
60歲被告林錦濤已婚,育有三名子女,85年起在九龍城嘉林邊道伯特利神學院工作,90年任院長至今。伯特利神學院昨日指出,被告沒有請辭,請假兩周往外地公幹。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擁有兩個學位及碩士學歷,七十年代曾離港往加拿大,後回港重返校園,現時月入6.5萬元。被告犯錯屬單一事件,已令他蒙上污點。事件無人受到損失,被告一心將強積金戶口轉移到友邦,卻因友邦現況擔心不已,請求輕判。
案情指出,被告在友邦任職的麥姓經紀,聽信被告所說,以為被告於06年3月31日離職,但會在次日獲聘,並委聘友邦處理強積金事宜,遂按被告提供資料,填寫兩份文件,擬轉交原信託公司國衞,交代離職及轉移強積金。
麥將文件交予被告簽名及轉交國衞。同年5月,國衞收到兩份傳真文件,一份指被告已辭去伯特利神學院院長職務,另一份要求轉移強積金戶口,傳真上有被告簽署。
同年6月,國衞將一張751,051元支票寄給被告,屬其強積金僱主自願供款,次月被告將錢存入戶口。去年底,神學院的強積金經紀向院方查詢此事,得悉被告從沒離職,院方負責人報警。
被告被捕之初,仍否認虛報離職,又訛稱簽署時文件是空白的,且將文件交了給麥姓經紀,昨日他改口認罪。
基督教伯特利會於1920年由石美玉醫師及胡遵理教士創立,5年後在上海創辦伯特利聖經學院。1938年遷來港,1947年改名伯特利神學院,現時提供神學學士學位、神學研究碩士等課程。
案件編號:ESCC458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