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與妻涉呃住宿舍

高級警與妻涉呃住宿舍

【本報訊】高級警員與任職銀行分行經理的妻子,涉於99至07年向警方訛稱,妻子未有、也不符合資格向其僱主領取房屋津貼,隱瞞妻子93年獲銀行批出一筆93萬多元的低息貸款,騙入住已婚警察宿舍。夫婦否認欺詐及企圖欺詐兩項罪名,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首被告羅華勝(47歲),案發時任職高級警員,次被告為其妻羅佩儀(45歲),為渣打銀行分行經理。控罪指他們於99年11月至07年10月,向香港警務處警察宿舍組訛稱,羅佩儀未有從其僱主、以及不符合資格領取房屋津貼,誘使警務處批准羅華勝入住宿舍。

妻獲批93萬低息貸款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出,次被告於93年7月獲渣打銀行批出一筆93萬多元的低息貸款,兩被告於同年購入青衣青怡花園一單位。首被告於90年申請入住已婚警隊宿舍獲批准,他於98年及00年成功申請青衣及荃灣海濱花園的宿舍。直至07年首被告接收早前更換的宿舍時,次被告僱主回覆警方宿舍組,指她於93至07年10月獲取該筆貸款。宿舍組文書助理昨日指首被告申請宿舍時,並無作出申報。
案件編號:ESCC3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