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業內引入不對稱規管,其實外國早有先例,特別是過往由公營企業壟斷發展的行業,例如電訊服務,為了引入新經營者,在開放市場後,均會對市場領導者採取不對稱的規管。
市佔率禁逾50%
以南韓為例,為了避免流動電訊市場出現壟斷,韓國政府規定,各營運商的市場佔有率不得超過50%,否則每天罰款10億韓圜(約670萬港元);至於SK電訊、KTF及LGT三家電訊運營商的用戶佔有比例,亦必須維持在一個固定比值。
市場領導者SK電訊為此分階段推出一系列的措施,包括減少並停止促銷和推廣廣告,限制新用戶入網等,終於在2001年6月底前達到政府要求。此後,韓國政府又通過單向號碼攜帶等政策,限制SK電訊的市場份額不能超過50%,以保持市場結構的相對均衡。
最後的結果,SK電訊的市場佔有率由2000年的57%下跌至2001年的50%,並一直保持市佔率約五成至今。不過,由於整體市場仍未飽和,SK電訊由2000年至今,客戶仍增長了47%至2250萬戶。目前韓國約有4500萬名流動電話用戶,市場滲透率達到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