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廸主席被證監索償

朗廸主席被證監索償

【本報訊】證監會昨宣佈,已對朗廸國際(1142)主席張鏡清及執行董事周梅夫婦,以及前執董劉嘉文展開法律訴訟,尋求高等法院頒令,取消三人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並要求他們向朗廸支付賠償。
證監指三人於02年11月至05年11月間,在朗廸從事的4項投資上,既違反董事誠信責任,亦未確保朗廸全面符合訊息披露要求,更在訂立交易時,導致朗廸損失約1990萬元。劉氏已於05年11月2日辭職。
4項投資包括03年12月至04年1月期間,在毫無充份理據支持下,以45%溢價購入362萬股泓鋒國際(2309)股份,於04年1月在未作盡職審查情況下,即斥資1500萬元購買在美國粉紅價單交易系統買賣、不具備上市標準及不受美證監規管的MacauAsiaInvestmentsLtd之購股權,又在02年底決議向內地居民萬林付1820萬元,05年初再度向萬林付952萬元,旨在隱瞞一項須披露的財務交易,最後於04年8月未經董事局授權或同意,即投資845.4萬元於北京吉嘉諾服裝服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