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侍應的18歲青年,趁家中印傭在睡房獨自工作時,從後捉着她,伸手入她衣服內,摸她胸部和下體,歷時數秒。印傭驚叫,向青年的父母投訴後,逃離家門,在街上向警察報警。該名青年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被判入獄兩星期。 被告劉安峻為家中長子,承認於7月30日,在深水埗寓所非禮26歲受害人。 案件編號:KTCC6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