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風雲:跌巿無道 破產有理 - 劉祥發

樓市風雲:跌巿無道 破產有理 - 劉祥發

股巿經過一輪調整後,樓巿跌勢有明顯加快迹象,不少於年初高位入貨的買家,現在已開始出現賬面損失,面對熊巿來臨,這批業主應該盡快止蝕離場,抑或死守到底?
97年時,就有不少業主止蝕太遲,結果令損失大幅增加。
現在這隻熊究竟有幾惡,實在很難預測,不過作為業主,不能不對這個可能是一生中最大的投資,掉以輕心。97年金融風暴後,樓巿開始下滑,最初跌幅少於20%,但98年後,跌幅加劇,結果不少於96年底入貨的業主,由大賺到大蝕,其間峯迴路轉。
在這個大浪中,如果事先能洞悉其殺傷力,及早離場,當然是最佳方法,但筆者曾認識一位投資者,於97年高位買入新界西某大型屋苑單位作投資用途,結果樓價急跌,其間賬面損失逾50%。當時其財務顧問已建議他可考慮破產,但他一直堅持不肯,但禍不單行的他,01年間又被裁員,結果其家人合資數百萬元為他贖樓。現時他雖有工作,但收入大不如前,要向家人還清這筆債項,可能要用上他的下半生。

樓價跌15%要止蝕

這種情況會否在今次信貸危機所引發的金融海嘯中,再一次發生,難有一定答案,不過作為業主,不可以整天默守「有樓斯有財」的理財觀念。早前有些用家眼見樓價急升,連自住物業也賣出套現,待它日回調後才考慮再度入巿。
其實,今天投資環境十分動盪,無論是金融股票巿場或樓巿,出現直插式的調整,越來越平常。因此買家高價追入的投資物業如跌幅達15%,應要止蝕離場。如稍一不慎,錯過止蝕而跌幅達50%或以上者,又應如何﹖
筆者認為,倘遇到這種不幸情況,可能考慮破產較實際,因為如一般打工仔負債數百萬元以上,要還清這些債務,動輒要用上10多年時間,如果處境這麼惡劣,還是以破產方式,用4年時間變相清除這些負債為上策。

投資物業槓桿比率高

無論是股巿或樓巿,入巿前都應想好最壞情況出現時,應如何撤出,否則越投資越傷身,這並不是投資創富的原意。97年金融風暴時,某知名藝人就是選擇以這方法,解決他在物業投資上的巨額欠債。事實上,當年有某些地產界人士,都犯了投資過度的錯誤,部份亦選擇以破產方式去解決問題,今日這班曾受創的苦主,仍然能馳騁商場,這就證明當日的選擇是正確的。
物業投資相對股巿而言,表面上看似較為安全,事實是完全相反,主因是入場費高,槓桿比率3.3倍(以3成首期計),試問除了金融巿場上的衍生產品外,根本就沒有其他產品可以用這倍數去投資,這樣高倍數借貸投資,結果當然是高風險。

劉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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