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跌爆眼角 一跌斷腕骨<br>保障權益:兩傷者不滿港鐵拒賠

一跌爆眼角 一跌斷腕骨
保障權益:兩傷者不滿港鐵拒賠

先後有長者及殘障人士在港鐵站內,分別因列車突再起動,及在站內踏到膠樽蓋雜物,致受傷骨裂。兩位傷者向港鐵索償,卻被拒絕,甚感不忿。有律師解釋,市民在公眾地方如商場或港鐵站內意外受傷,能否獲賠償,視乎場所負責人有否提供合理措施預防,而申索人必須舉證以證明場所在管理上疏忽。

個案一:
港鐵理由:列車沒有故障

70歲的蔡婆婆於4月時獨自乘港鐵抵達藍田站,在列車停定後離開座位,但列車突再開動,她失去平衡跌倒,撞傷頭部,全靠熱心乘客幫助才站起,列車駛達觀塘站即召喚港鐵職員協助。蔡婆婆說:「當時左眼角好痛又流血,人又驚,港鐵啲職員就畀紙巾我止血。」
蔡婆婆在站內休息近1小時才能離開,她承認港鐵職員曾詢問需否由救護車送院治理。「我見流血唔係好多,又怕一個人入醫院,所以拒絕咗。」最終蔡婆婆與媳婦會合後才往急症室求診,需在眼角縫3針。
事後蔡婆婆兒子張先生為她向港鐵索償,惟遭港鐵拒絕。張先生不滿地說:「明明喺港鐵範圍受傷,港鐵竟然拒絕責任,好唔合理。」
港鐵表示,職員獲悉蔡婆婆跌倒後,只發現其面部有瘀傷,未見流血,建議為其處理受傷部位,或召喚救護車送院治理,俱被堅拒;而蔡婆婆當日搭乘之列車沒有故障,司機也按指引操作,沒有任何問題。
個案編號:0809016

個案二:
港鐵理由:現場無障礙物

患小兒麻痹症的張女士需要安裝腳架及使用枴杖助行,去年6月晚間乘港鐵回家,在樂富站內踏到蒸餾水瓶的膠蓋跌倒,「右手腕落地扭到變晒形,知道傷得好重,即刻叫職員報警叫白車。」心知不妙的張女士,受傷後即時撿起膠瓶蓋作證物和向港鐵職員表明要索償。之後張女士送院證實右手腕骨骨折斷裂,「我一個人住,隻手打幾個禮拜石膏,靠社福機構送飯解決三餐。」她不滿港鐵方面拒作任何賠償。
港鐵解釋,職員已採取合理措施確保站內安全。調查結果也顯示,意外發生前約一小時,職員已按時巡查樂富站大堂及出口,證實現場亁爽、光線充足與沒有障礙物,故該公司未能接納張女士之索償。
個案編號:0819040

法律意見:受傷索償要證明管理疏忽

法律界人士黃鶴鳴解釋,市民在公眾地方因外在因素,如水、垃圾或車輛突然煞車、開動等而跌倒受傷,需要證明有關機構存在疏忽,未有採取合埋措施防止意外發生,才能索償,「如果間公司已經採取合理措施維修設備,定期派人清潔場地,以及貼出如小心地滑等警告字告,顯示已盡力防止意外發生,傷者就未必可以獲賠償。」
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顧問羅少雄指,若傷者對拒賠結果有懷疑或不滿,則要循司法途徑,如小額錢債審裁處,由法官判定證據可信性與責任誰屬,「如果個官判件事純屬意外,冇人要負責,就要靠個人保險產品保障,例如住院開支或門診治療。」

法律界人士指出,乘客在港鐵站內受傷,能否獲賠償,需看港鐵有否疏忽及採取合理措施預防意外發生。
資料圖片

話你知:意外受傷索賠貼士

1)先尋找目擊證人,並在現場通知管理處及報警
2)向管理處索取意外記錄
3)如有不適應召喚救護車送院驗傷
4)如有相機,盡量拍攝現場情況

來源: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顧問羅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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