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類嬰兒食品 含量上限百萬分之一<br>緊急立法規管三聚氰胺

奶類嬰兒食品 含量上限百萬分之一
緊急立法規管三聚氰胺

【本報訊】可致命的三聚氰胺大舉入侵本港食品,港府決定今日緊急立法,正式規管奶類食品不可含逾1ppm三聚氰胺,違例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當局解釋,由於此物質可能隨食物處理過程「飄移」,不能「零容忍」規管。有學者反駁稱,零容忍才能迫使業界嚴密監控食品原材料質素,否則難以挽回公眾信心。

違例最高罰款5萬囚6月

港府今日刊憲,限制本港出售的食物使用三聚氰胺,即日生效。所有奶類、三歲以下嬰幼兒、孕婦及餵哺母乳女性的食品中的三聚氰胺上限為1ppm(百萬分之一),其他食物則為2.5ppm。政府原本計劃在10月展開的新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食物回收及食物安全法,現時決定分開處理,率先立法賦予港府權力強制回收。
食環署署長卓永興解釋,由於三聚氰胺存在於部份殺蟲劑,或會在食物處理過程中「飄移」,因此難以零容忍規管。他又指,法例生效後,輸入、交付、製造或售賣問題食品即屬違法,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但不會一刀切檢控食肆,「如果用來歷不明嘅(問題)食材,或者貪平,會負上責任。」
中文大學生化系副教授陳竟明舉例稱,重金屬天然存在,才須制訂法定上限,但三聚氰胺則可完全避免,「零容忍先可以令廠商好小心監控,唔用有三聚氰胺嘅殺蟲劑或者肥料,否則好難挽回公眾信心。」市民若從食物廣泛攝取微量三聚氰胺,長遠或構成致癌風險。城市大學生物及化學系副教授林漢華認為政府所訂限制太寬鬆,環境污染物應以10億分之一計算,「即係好似幾粒塵咁少,百萬分之幾(ppm)環境污染物都叫多。」

長遠目標應收緊法定上限

不過,威爾斯親王醫院中毒治療中心總監陳恩強指出,新法定上限足夠保護嬰幼兒,但港府長遠目標應逐步收緊法定上限,「目前最緊要唔好拖延,盡快立法。零容忍係最理想,長遠要睇吓包裝、殺蟲劑方面有冇得改善。」他促請港府研究規管三聚氰胺衍生物,這類物質一旦與三聚氰胺結合,或產生更高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