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定邦綁架案 拄枴出庭<br>蔣世華自辯:我係寃枉

梁定邦綁架案 拄枴出庭
蔣世華自辯:我係寃枉

【本報訊】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險被塞入木箱綁架案,昨在高院續審。涉嫌策劃綁架的首被告蔣世華自辯稱,曾將天水圍樂湖居出租,案發前一個月,才發現租客在房內放置紙皮輪椅等雜物,又指租客的外表身形跟他差不多。蔣聲稱,從未見過涉案木箱,他認為相比首富李嘉誠,梁定邦不算家境富裕。他否認參與綁架案,還說:「我係寃枉。」
被告蔣世華(48歲)是前區議員蔣世昌的胞弟,數年前透過胞兄認識梁定邦。

曾投訴遭警剝衫毆打

梁定邦去年11月6日在銅鑼灣的寫字樓大廈險遭綁架。警方在現場撿獲一個用紙皮包着及內藏發泡膠的木箱,其後在蔣世華的樂湖居單位,找到來自同一源頭的紙皮和發泡膠。撐着枴杖的蔣世華昨自辯稱,該單位在04年出租予任職中港貨車司機、名叫李球的朋友。李在去年農曆新年退租,直至去年10月初,蔣世華發現房內有紙皮。證人曹耀泉曾供稱在11月4日將私家車借給蔣世華。但蔣世華昨說在11月3日向曹借車,再轉借給生意夥伴「陳總」,之後到深圳至6日才回港。
蔣世華指去年11月12日被捕後,曾在警察總部內被警員銬起雙手,被剝光豬蒙頭毆打。
案件編號:HCCC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