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環署一名外判清潔工人臨近收工時,發現管轄範圍內其中一個垃圾桶堆滿重型垃圾,懷疑是附近一間便利店職員棄置,妨礙他準時收工。他走進店內投訴,卻遭一名年輕男職員以粗口回罵,即使他已離開店舖,對方仍不斷謾罵他,令他盛怒下以𠝹刀𠝹傷男職員頸項,須縫17針。清潔工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判囚20個月。
現年51歲被告梁志榮,過去曾有案底。他承認於今年5月17日早上,在尖沙嘴麼地道的美麗都大廈地下外,以𠝹刀𠝹傷21歲袁姓便利店職員的頸項。被告逃離現場,三星期後自首。法官昨接納他受挑釁下傷人,但認為這不是犯案藉口。
案件編號:DCCC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