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一名社工數年來在內地行善,卻被指「誘姦」受助女童。內地多份報章昨日大幅報道,指香港「施比受協會」主席李國華在雲南借辦孤兒院為名,多年來對院內多名女童進行「性侵犯」,當地官員指事件「有人反映,無人指證」,對事件未有正式作出調查;不過有消息稱,香港警方看過報道後已主動展開跟進,東區重案組已接手。記者:卓永強
李國華本身在社署任職社工,他表示其上司昨日曾就有關指控接見過他,他謂已作出強烈否認,但為免影響同事和家人,他暫時向社署請假,並表示今後也不會到內地開辦孤兒院。
創香港施比受協會
46歲的李國華,自小患有小兒麻痹症,左腳不良於行需要用枴杖代步。李有妻子和一女,同住柴灣區。據稱,李是一名註冊社工,曾是紅十字會義工,近年才加入社署工作,任職社會工作助理。社署發言人昨日回應稱高度關注事件,並謂李由今日起休假,同時,由於警方正調查此事因此不便置評。
李在5年前創立香港施比受協會,並在雲南灧海縣開了一間孤兒院,名為「仁愛兒童之家」,同時以為雲南兒童助養助學名義在港進行籌款工作;據說幾年來已先後資助過近900名當地貧困兒童,而孤兒院則住有7男20女小童。
婦聯接港女子舉報
根據內地報章報道,今年7月,當地婦聯接到一名姓岑的香港女子舉報,指李國華在孤兒院內至少曾對6名女童進行性侵犯,婦聯事後通知當地的公安、民政和教育部門介入調查。報道指李國華用金錢和手機等物資「誘姦」院內女童,女童都叫李做「亁爹」,並曾有女童被姦懷孕。指控又稱李對女童摸手摸腳、晚上進人女童房內與女童一起沐浴、脫光衣服一起睡覺,並在院內安裝攝錄機監控院童的起居生活。
記者昨日根據施比受協會網站的聯絡電話及地址,與在港的李國華取得聯絡,李向記者一一否認有關指控,他承認在孤兒院內安裝了3個攝錄機,但都是安裝在花園、大廳和二樓客廳,這是方便他在港期間了解院內情況,不涉及院童的私隱。至於摸手摸腳,李嘆謂:「我都唔知點講,有時大家玩吓梗有接觸啦!」
另外被指晚上進入女童房間,李沒有直接否認,只說院童有時身體不適,他會入房替他們蓋被並非意圖不軌。一起沐浴,李國華亦有解釋,他說自己行動不便,有時洗澡時脫下衣服,院童會進入浴室替他取走,「可能咁就俾人誤會喇!」對於與女童同睡一床,甚至性交的嚴重指控,李國華強烈否認。李國華說,近月發生了這麼多事件,他今後都不會返回內地開孤兒院了。
根據法庭紀錄,一名與李國華同名同姓、雙腳有缺陷的註冊社工,於1998年被控非禮家中菲傭,經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
特稿:雲南辦孤兒院五年
被指借行善為名在內地猥褻女童的香港施比受協會主席李國華,昨日強烈否認指控之餘,講述他北上雲南開辦孤兒院經過。
曾籌款救白血病女童
李國華說,事緣5年前雲南麗江大地震後,他決定到當地做一些事,他首先在香港註冊一個非牟利慈善團體,取名「施比受協會」,並以協會名義在雲南近緬甸邊境開設一間孤兒院。
李國華說,5年來孤兒院共收容了27名初中生,分別是7男20女,一半是孤兒,一半是家庭有問題的兒童;直至今年5月,孤兒院協助一名患有白血病的11歲雲南哈尼族女童,籌得20萬元送她到昆明治病,當時他並去信給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要求拯救小生命,可是女童最後仍是不治。
李國華續稱,事件令他的孤兒院曝光,同時被內地政府發現孤兒院沒有在當地註冊,其後在8月勒令停辦,也結束了李在雲南的5年慈善工作。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