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昨天翻轉港九及新界採取大搜捕行動,破獲三個涉嫌進行洗黑錢活動的集團,拘捕33名男女,當中包括16名「註冊滙款代理人」(找換店東主)及大批數簿。消息稱,該三個集團涉及三宗龐大洗黑錢案件,所有案件涉及的款項合共逾2.8億元,部份款項疑由內地滙港再進行清洗。
翻轉港九新界採行動
警方表示,今次代號「Quickliner]的行動,是一次針對洗黑錢的聯合行動。較早前,警方開始調查多家涉嫌洗黑錢的「地下錢莊」,經過一段時間的搜證後始採取行動。
昨天上午,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兵分多路,突擊搜查港九及新界區多處地點,當中包括在油塘、黃大仙東頭邨及屯門富健花園拘捕3名男女及撿獲一批數簿。
直至昨天深夜10時許,警方合共拘捕33人,包括15男18女,年齡介乎24至76歲,當中包括16名註冊滙款代理人,據悉其中涉及一個福建幫。警方經調查後證實被捕人士分屬三個不同集團,涉及從02年至今年的三宗洗黑錢案件,涉及款項為2.88億元。
利用銀行戶口洗黑錢
警方表示,其中被捕的24人(11男13女)是一個集團,他們涉嫌於05年9月成立一家公司,然後於06年4月至07年1月期間,透過一間本地公司的銀行戶口,清洗4千4百萬元疑由內地滙入的黑錢。
被捕的另外7人屬於第二個集團,包括2男5女,他們涉及於02年4月,利用他們的個人銀行戶口,轉賬1.55億來歷不明的款項。
至於第三個洗黑錢集團,成員只有兩名男子,他們涉嫌於今年6至9月期間,利用他們的公司戶口,清洗8,900萬來歷不明的款項。
警方表示,所有被捕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警方提醒市民不應為獲取報酬或任何原因,處理任何不明來歷的金錢,清洗黑錢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此外,警方亦提醒滙款代理人須遵守所有相關法例要求,避免觸及洗黑錢罪行,任何人從事滙款代理人工作而未能向警方登記成為滙款代理人,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及監禁六個月,任何人士從事滙款代理工作而未能備存滙款紀錄,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及監禁三個月。
一直調查違規找換店
警方過往曾進行同類行動,07年2月,警方展開代號「Falcon]的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多處地點,三名男女被捕。三人分別因為被發現未備存滙款交易紀錄,以及未有在開業後一個月內,就載入紀錄冊的詳情作出通知而被捕。
另外,警方與海關組成的聯合財富調查組,過往一直有打擊違規的找換店及滙款代理人,至於近年最大宗的跨境洗黑錢案,則是深圳警方去年搗破的「黑滙天后」案,該案涉及本港多家找換店。